湖北全面禁止吸烟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实施,科学引导青少年树牢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
发布时间:2025-11-08 浏览量:1
湖北禁烟区域 本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含电梯轿厢)、公共交通工具均列为禁止吸烟场所,同时规定部分室外禁止吸烟场所,包括教育医疗区域、体育场馆、演出场所和露天比赛、健身、演出区域、文物保护单位。 ***还可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划定临时性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禁烟责罚规则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个人,条例增加规定最高可处五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