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环保”、“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业务规划,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