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新修订并将于2017年3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将原《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示范文本)更改为《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示范文本),并对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3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中介机构或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网签和打印的协议均为新版《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示范文本)。...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