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时达”)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2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高度重视来函事项,现就《关注函》所涉问题作出回复如下: 问题一...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