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增值税税率 建筑业预缴增值税税率汇总表 预缴增值税的情形 1.收到预收款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税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