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