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58号公告 (2022年4月10日) 根据目前哈尔滨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11日零时起,对部分社会面管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日用消费品批发零售市场、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书店、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场所和咨询服务、保险代理...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