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对象: 双方或者一方为本自治区户籍,以及在本自治区居住的外省(区、市)户籍的生育子女的夫妻(含再婚夫妻、非婚生育后补办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申请生育登记。 登记时间: 夫妻在登记当前孩次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网上申请的,填写婚姻、户籍地、居住地和生育子女信息等,上传有效证件原件或电子化证件的图片...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