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23年至2024年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均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照此计算,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