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