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扣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准予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的扣除。 二、 扣除对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1
(来源:河南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