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门财政) 为做好2023年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近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申报指引,对经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经认定后,其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经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含经市编办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符合规定条件的本着诚信原则,符合规定条件的提倡通过“江惠通”平台进行申报...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