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物业费收费标准2024年新规定是什么? 关于继续执行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发改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珠发改价格〔2019〕10号)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止。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