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纳税人减免优惠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税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按1%预缴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增值税加计抵减 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加计抵减15%;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