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局再发2文件,支持个体户发展!个税、增值税、附加税再降! 01 个税、增值税又降了! 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划重点: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重点人群从事个体经营 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 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