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年报,关乎信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 1月1日至6月30日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及时年报、未如实年报的企业,都将列入失信名单,并受到信用约束惩戒。 —— 请及时年报 2022年度年报,6月30日即将截止!目前已接近尾声。请尚未年报的企业抓紧时间完成年报,早报早安心,切勿疏忽大意! —— 请如实年报...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