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跨省跨地区流动的通告: 为减少跨省跨地区流动带来疫情外溢和传播,从2022年3月14日起 ,禁止本省人员跨省、跨地区流动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到当地派出所登记,返回后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隔离管控。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实施全域静态管理: 自3月21日0时至3月25日0时 ,实施全域静态管理,封控区人员禁止出户,管控区人员禁止出单元...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