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浪莎与郎朗夫妇一天内变脸解约,代言费占公司净利润四分之一

    浪莎与郎朗夫妇一天内变脸解约,代言费占公司净利润四分之一

    1月4日,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燊文化”)及其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就在一天之前,1月3日,浪莎股份刚发布公告,宣布浪莎内衣和亿燊文化及其艺人郎朗、吉娜签订《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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