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政策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令第216号)。 办法中第十二条: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 办法中第十六条: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供热单位委托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服务单位代收采暖费的,应当向用户公告受委托的收费单位,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未经供热单位委托...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