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及以下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统称“申请人”),可选择父或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积分方”,通过积分入学方式,按学年申请入读申请地所在镇街(园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2024积分入学政策:东莞市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 2024积分入学招生:2024年东莞各镇街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石龙镇 石排镇...
发布时间:2025-11-08 浏览量:4
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 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新莞人子女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适用于年满6-15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有《广东省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且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