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2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就《关注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说明,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