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一致,自2023年10月12日起,新增兴业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备注: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