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所减持监管要点速览 一、严格认定不得减持情形 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最近三年内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30%(即分红不达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应特别注意:破发情形下不得减持的要求,适用于首发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后,即使不是控股股东、实控人,仍要继续遵守通知中涉及不得减持的其他情形。 二...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