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七号公告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没有形成无形资产就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从2023年1月1号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那么形成无形资产的,从2023年1月1号起,按照无形资产的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资本化研发费用,不管是在2023年之前还是之后形成的无形资产,那么在2023年1月1号以后...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