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小规模纳税人 1、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19号))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