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该如何适用减免增值税政策呢?一起来学习吧↓ 往期回顾 ·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30万元...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0
: 根据相关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然而,这一优惠政策并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如果您的企业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则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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