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小颖言税原创整理,部分来源湖南税务 第一部分 增值税和会计处理 一、金融商品转让的概念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金融商品转让主要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根据财税﹝2016﹞14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