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以及《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轮换市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保气领办函【2023】1号)精神,经市***同意,自2023年2月13日至4月2日,我市将恢复实行机动车常态化2个尾号(含临时号牌)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3年2月13日—2023年4月2日期间的每日7∶00—19∶00时 。(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