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发票又有新变化了!新增了两类样式! 上海税务局和厦门税务局宣布试点上线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机动车和二手车业务功能。也就是说,机动车业务现在可以开具数电发票了! ▲注意! 一是 纳税人需被归类为机动车企业才能开出来,未被归类的企业无法选择这一标签。 二是 数电发票开具时在“立即开票”界面,选择“机动车”特定业务标签,然后按照提示开具即可。 -附: -附1:机动车特定业务发票及销售统一发票票样...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0
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收回原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九条 第(三)点规定: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