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