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北京供暖缴费 开始时间:2023年5月1日 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注: 根据《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第四条和第七条,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居民)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拓展内容】...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