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于2023年3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和披露工作...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