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6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号)》明确要求各公共场所场所码的使用: 一、严格全域规范设置。 在汉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商务楼宇、交通卡口、营运车辆、公园景区、文化体育等场所和社区(小区、村组),以及其他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