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的执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