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无论是纳税人自行开具,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需填写的內容都有明确规定,若没按要求填写则属不合规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2021年发票备注栏填写指南 1 纳税人自行开具 2 税务机关代开 1、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1
2023年发票备注栏填写指南 1.纳税人自行开具 2.税务机关代开 1、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