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概述 自然人临时取得收入或符合其他需要代开发票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如果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或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符合条件的,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作废、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6
个税变了!天津市税务局最新公告,个人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按1.5%预征个税;取得其他所得代开发票时,不征收个税。 其实这一个政策对于很多对私付款以及取得兼职收入的会计而言,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下面看看具体文件怎么说的,然后再给大家一一分析: 1 看公告 文字太多,太复杂,只能给大家划重点了!!!,想看原文的自己去网站看一下。 1、自然人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 在天津范围内临时从事生产...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量:4
深化全面数字化平台服务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完善纳税服务保障体系,税务机关通过电子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便利使用配合司法部做好平台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作。制定铁路、民航等领域税收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社会满意度。 依托数字化驱动税收征管方式变革,是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3